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0

40.有些灵人从天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属天的奥秘 #1557

1557.“到了伯特

1557.“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表示知识或认知的属天和世俗种类。这从“伯特利”和“艾”的含义清楚可知:“伯特利”是指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而来的智慧之光(参看1453节);“艾”是指通过世俗知识而来的光(也可参看1453节)。从那里(1453节)的讨论可以看出那时主处于何种状态,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童年或孩子的状态是这样:世俗事物是存在的。事实上,在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之前,世俗事物是无法被驱散的,因为一个人无法区分属天事物和世俗事物,除非他知道何为属天之物,何为世俗之物。知识或认知会将一个笼统而模糊的观念转变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并且这个观念通过知识或认知变得越清晰,世俗事物就越能被分离出去。
然而,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纯真的。无知完全不能消除神圣,只要纯真存在于它里面,因为神圣就住在纯真的无知里面,或说以纯真的无知为家。除了主以外,对所有人来说,神圣只能住在无知里面,或说只能以无知为它的家;若不住在无知里面,就不是神圣。即便在享有聪明和智慧的最大光明的众天使本人当中,神圣也住在无知里面,因为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凭自己一无所知,凡他们所知道的,都来自主。他们还知道并承认,与主的无限知识、聪明和智慧相比,他们的一切记忆知识、聪明和智慧等同于无;因此,他们的全部就是无知。人若不承认,与他所知道的相比,他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就无法体会天使的神圣无知。
神圣的无知并不在于比别人更无知,而在于承认人凭自己一无所知,并且他所不知道的与他所知道的相比,是无限的;尤其在于承认,与属天事物相比,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解的概念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与构成生活的事物相比,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微不足道。对主来说,祂即将把人性或人身事物与神性事物结合起来,故按秩序前进,现在首先到达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拥有的属天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世俗事物也是存在的。通过从这个状态前进到更为属天的状态,祂最终进入婴孩的属天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完全结合在一起。

属天的奥秘 #7790

7790.“然后我要

7790.“然后我要出去”表神之真理要离开。这从“出去”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出去”是指离开;“摩西”是指神之真理。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当那些侵扰正直人的人受到诅咒时,所有神之真理都会离开他们,因为那时他们处于其邪恶的状态,邪恶弃绝并清除所有神之真理。在此之前,即在他们受到诅咒之前,他们的确熟知信之真理;但即便如此,他们仍没有真理在自己里面。真理在他们嘴上,却不在他们心里。因此,当他们在这些真理方面经历荒凉时,邪恶就会保留下来,同时藏在他们里面虚假也露出来。因为尽管他们宣称信仰真理,却没有处于真理,而是陷入虚假。此外,他们对信仰真理的宣称并非源于它自己的源头,即源于良善,而是源于邪恶;因为他们做出这种宣称,是为了利益、要职和名声,因而为自我世界。源于这种源头的真理附着在表面,因此,当它们被荒凉时,真理就像就像鳞片一样脱落;当它们脱落时,就会留下由于那里的恶人所散发的虚假而具有可怕腐臭味的地方。这就是那些曾经知道信之真理,然而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的命运,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自己,又不照他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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